
香港公司會計紀錄要保存多久?7年規定、文件清單及罰則
10/12/2026
香港公司一般須把與業務交易及會計入帳有關的紀錄至少保存7年。《稅務條例》(第112章)第51C條規定的7年由相關交易日期起計;《公司條例》(第622章)第377條規定的7年則由相關財政年度結束後起計。保存範圍不只帳簿,還包括發票、收據、銀行月結單、憑單、資產負債、存貨及服務交易資料。這兩個計算起點並不完全相同,單靠記住「7年」並不足夠。
不少東主在整理舊電郵、雲端硬碟或翻找銀行月結單時,都曾停下來想:這些文件可以刪了嗎?某些賬單已放了五年,某些電子發票只有PDF,不知道算不算數。
問題表面上是「保存多久」,實際上還要弄清保存哪些文件、7年由哪一天起計,以及電子檔是否符合官方要求。這三個問題各有答案,而且答案因法規條文不同而有所差異。
本文按收入、支出、銀行、資產負債、存貨及服務交易逐類整理官方要求,並分開說明《稅務條例》與《公司條例》的不同規定。本文為一般資訊,個別公司應按實際情況向合資格專業人士核實。
先講結論:香港公司會計紀錄一般要保存至少7年
兩條主要法規都要求保存7年,但計算起點不同,不宜混為一談。

《稅務條例》第51C條與《公司條例》第377條有甚麼分別?
| 比較項目 | 《稅務條例》第51C條 | 《公司條例》第377條 |
|---|---|---|
| 適用對象 | 在香港經營任何行業、專業或業務的人士(包括法團及個人) | 在香港成立的有限公司(董事須確保合規) |
| 主要保存內容 | 帳簿、憑單、銀行結單、發票、收據、資產負債、存貨及服務交易紀錄 | 足以顯示及解釋公司交易、披露財務狀況的會計紀錄 |
| 7年計算起點 | 相關交易日期起計 | 紀錄中最後記項所關乎的財政年度終結時起計 |
| 主要責任主體 | 經營業務的人士或納稅人 | 相關董事 |
兩套規定各自設有罰則,同一公司可能同時受兩條法規約束,計算起點的差異意味著公司法的保存年期有機會比稅務法要求更長。
7年應由哪一天開始計算?
以一個簡單例子說明:假設一張銷售發票的交易日期是2020年3月15日,按《稅務條例》第51C條,相關業務紀錄應保存至2027年3月15日或之後。若該公司的財政年度於2020年12月31日結束,按《公司條例》第377條,與該財政年度相關的會計紀錄則須保存至2027年12月31日或之後。
這個例子說明公司法的保存期限在某些情況下較長。實務上,按財政年度整批管理、跟年結日計7年,是同時覆蓋兩個要求的穩妥做法。此例子僅供理解計算方式,個別公司的起算日應向專業人士確認。
香港公司要保存哪些會計及業務紀錄?
香港稅務局(IRD)在《稅務條例》第51C條官方指引中列明了必須保存的紀錄類別。以下按業務類型整理。
收入、支出及日常收付款紀錄
每間公司都須備存記錄收款及付款、或入息及開支的帳簿,涵蓋日常現金、銀行及電子轉帳的每一筆收付紀錄。這類紀錄構成帳簿的核心,缺少任何一段期間的記錄,都可能令帳目無法核實。
帳簿本身不等於原始單據。兩者各有功能:帳簿記錄交易的數字及分類,原始單據則核實每筆記錄的真實性。
發票、收據、憑單及其他支持文件
稅務局明確列出憑單、銀行結單、發票及收據為核實帳簿記錄所需的基本文件。這些文件讓每一筆帳簿記錄可被獨立核實。
若只保留帳簿而沒有相應的原始單據,核數師在進行審計時可能無法對有關交易提供足夠支持,亦難以確認支出是否符合稅務扣減要求。
銀行月結單、銀行存款單及付款紀錄
銀行月結單是核實收入、支出及銀行對賬的重要紀錄。值得注意的是,銀行的網上平台或電子存取期限並不等於企業的法定保存年期。部分銀行只提供過去12至24個月的電子月結單,但公司仍有責任自行保留符合法規的完整版本。
若未能提供銀行月結單,審計或稅務核查期間的對賬工作將受到嚴重影響,補救成本亦相對較高。
資產、負債、債權人及債務人紀錄
與公司資產及負債有關的紀錄須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,包括固定資產購置及處置紀錄、貸款文件、應收賬款及應付賬款的明細。這類紀錄用於支持資產負債表的編製,並讓審計師確認期末財務狀況的準確性。
有存貨或買賣貨品的公司要保存甚麼?
從事貨品買賣的公司須額外保存存貨相關紀錄,包括:
- 年結當日所持存貨的陳述書
- 清點存貨的所有紀錄(盤點記錄)
- 貨品買賣的數量、價值及交易對手資料
這些紀錄讓每批存貨的進出可被追溯,是核查銷貨成本及毛利的基礎。
服務型公司要保存甚麼交易資料?
若業務涉及提供服務,稅務局要求保存「顯示所提供的服務的足夠細節,以令稅務局能輕易核實各記項」的紀錄。這意味著服務合約、服務說明、客戶收費細節及對應的收付款紀錄都應完整保留,讓每筆服務收入可由帳簿追溯至原始協議及付款證明。
發票、收據及銀行月結單保存多久?用這張清單逐項核對
以下表格按文件類別整理,說明各類文件在保存紀錄義務中的角色及常見缺口。
| 類別 | 文件例子 | 保存作用 | 常見缺口 |
|---|---|---|---|
| 收入 | 銷售發票、收款紀錄、銷售訂單 | 核實每筆收入及帳簿入帳 | 只留帳簿記錄,原始發票已刪除 |
| 支出 | 購貨發票、收據、付款憑證 | 核實開支及支持扣稅主張 | 小額收據遺失,無法核對帳簿 |
| 銀行 | 銀行月結單、存款單、付款紀錄 | 核實收支及銀行對賬 | 只依賴銀行平台顯示期限,未自行下載留底 |
| 資產負債 | 固定資產發票、貸款協議、應收應付明細 | 支持資產負債表及財務狀況披露 | 資產購置單據與帳簿記錄分開存放,難以追溯 |
| 存貨 | 購貨及銷貨紀錄、存貨清單、盤點資料 | 核實存貨數量、價值及銷貨成本 | 盤點記錄未完整保存,年結存貨無從核實 |
| 服務 | 服務合約、收費說明、收付款對應紀錄 | 讓每筆服務交易可被核實 | 只有電子郵件往來,缺乏正式合約或收費文件 |
重要澄清:法例要求的是足夠及可核實的業務與會計紀錄,並非每一份與公司有關的文件都必然適用同一保存年期。其他法規、訴訟、合約條款或稅務查詢可能要求更長的保存期限,須按個案確認。
電子會計紀錄可以取代紙本嗎?
這是不少東主最關心的實務問題,尤其是已完全轉為電子化的業務。
稅務局接受電子紀錄的基本條件
根據稅務局《稅務局是否接受以電子格式保存的業務紀錄》官方指引(PAM 60(c))及《公司條例》第376條,電子形式保存的會計紀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,才視為可接受:
- 可供日後查閱:紀錄須能在需要時隨時取用,不受技術格式或軟件版本限制
- 準確重現原始資訊:電子紀錄的內容須與原始文件完全一致,不能只保存部分資料
- 完整保存:紀錄不得被修改或刪除,若系統設計允許修改,須有完整的修改日誌
- 保留來源及日期時間資料:紀錄須顯示收發時間及來源,以確認真實性
- 可以可讀形式提供:若稅務局要求,公司須能以可讀的印本或電子形式提供
掃描發票、電子收據及雲端檔案的保存做法
掃描文件是否等同原始文件,取決於掃描品質、完整性及可追溯性,而非單純有電子版本。以一個實際例子說明:若公司將紙本發票掃描成PDF並存放於雲端,但未核對掃描品質是否清晰完整,亦未保留原始電郵來源,日後核查時可能被視為紀錄不足。
不要只依賴會計軟件或銀行平台的預設存檔期限:部分軟件只保存數年,若未另行備份,年期屆滿後紀錄可能消失。建議另行保留本地備份或離線存檔,確保7年內隨時可取用。
沒有保存會計紀錄會有甚麼罰則?
以下表格整理兩套法規的罰則要點。所有罰則均以「最高」及「視乎個案」表述,不代表每宗違規都必然面臨最高刑罰。
| 法規 | 主要問題 | 責任主體 | 最高後果 |
|---|---|---|---|
| 《稅務條例》第51C條 | 無合理辯解下未能保存足夠業務紀錄 | 經營業務的人士或納稅人 | 最高罰款HK$100,000 |
| 《公司條例》第373條 | 沒有備存足夠會計紀錄 | 相關董事 | 最高罰款HK$300,000;蓄意違反時可另有監禁風險 |
| 《公司條例》第377條 | 沒有按規定保存會計紀錄7年 | 相關董事 | 最高罰款HK$300,000;蓄意違反時可包括12個月監禁 |
稅務規定的責任主體是在港經營業務的人士或納稅人,公司法規定的責任主體是相關董事。兩者可同時適用,但不代表同一違規行為必然同時觸發兩套最高罰則。實際後果取決於違例事實、是否有合理辯解及法律程序,若有疑問應向合資格法律或專業人士諮詢。
公司結業、停止營業或有稅務虧損後,可以立即刪除紀錄嗎?
停止營業不代表可以立即刪除會計紀錄。根據稅務局官方指引,即使結束營業,保存業務紀錄的責任仍會延續,直至相關7年期限屆滿為止。
若公司在較早年度蒙受的稅務虧損已被近年利潤抵銷,稅務局建議保留相關年度的紀錄,直至虧損全數抵銷的年度完結後7年為止。這是官方建議的保守做法,而非絕對的額外法定要求,個別情況應向專業人士確認。
若涉及稅務查詢、訴訟或公司解散程序,保存責任可能超出7年,且須按個案另行評估。
我應該怎樣整理7年的會計文件,才方便報稅及審計?
以下是內部文件管理的實務建議,旨在方便日常查閱及日後審計準備,並非額外的法定要求:

- 按財政年度建立獨立資料夾:每個會計年度的文件單獨存放,清楚標示年份及年結日期。
- 按收入及支出分類歸檔:發票、收據及憑單與帳簿記錄對應,避免混放。
- 把銀行月結單與帳簿月份對應:每月月結單與相應月份的帳簿記錄放在一起,方便核對差異。
- 另存資產負債及存貨紀錄:固定資產發票、貸款文件、存貨盤點表單獨分類,不要混入日常支出文件。
- 保留電子檔案索引及備份:為電子紀錄建立目錄,定期核對備份是否完整可讀,確保7年內隨時可取用。
若涉及多個銀行帳戶、多個業務主體或跨境交易,建議由專業人士評估文件管理架構是否足夠。
甚麼情況適合找外判會計服務整理紀錄?
公司能夠自行按上述清單整理文件,是最理想的起點。但若出現以下情況,可考慮尋求外判支援:

- 多年未完整入賬,帳簿與單據無法對應
- 銀行月結單不完整,無法重建歷年對賬記錄
- 交易量增加,現有整理方式已難以維持
- 即將準備年度核數,文件組織尚未就緒
- 舊賬需要補做,但缺乏內部資源處理
Enterprise Ally(企業幫)的企業幫會計服務涵蓋簿記、財務報表及稅務支援,企業幫審計及稅務服務則說明與獨立核數師合作提供審計支援。服務內容於2026年10月按企業幫官方頁面核對,詳情以最新官方頁面及個別報價為準。
企業幫是本文提及的企業服務提供者,並非政府或稅務局;法規內容以官方來源為準。
若涉及稅務調查、跨境交易、重大虧損、公司解散、訴訟或無法確定紀錄起算日,應向合資格香港會計或稅務專業人士取得個案意見,而非單靠一般文章或服務商指引。
常見問題
香港公司會計紀錄要保存多久?
一般至少7年,但按第51C條由交易日期起計,按第377條由相關財政年度結束後起計,兩個起點不同,須分開理解。
香港公司單據是否全部要保存7年?
與業務交易及會計入帳有關的足夠支持紀錄通常須按適用規定保存,其他法規、合約或訴訟可能要求更長,不宜一概而論。
發票及收據保存年期是多少?
作為核實收入或支出的業務紀錄,發票及收據應按相關交易及適用保存責任管理,通常不應早於7年期限屆滿前刪除。
銀行月結單保存多久?
銀行月結單是核實收入、支出及銀行對賬的重要紀錄,不應只按銀行平台的顯示期限決定,公司須自行確保完整保存至適用年期屆滿。
電子會計紀錄可以代替紙本嗎?
在符合可查閱、準確重現、完整保存及保留來源時間資料等條件下,官方資料接受電子形式保存,但並非所有掃描檔都自動符合要求。
公司結業後還要保存帳目嗎?
停止營業不代表可立即刪除,稅務局指引要求保存責任延續至適用7年期限屆滿;有未抵銷虧損時,官方建議保守保留至虧損完全抵銷年度完結後7年。
有存貨的公司要多保存甚麼?
須另行保留貨品買賣紀錄、數量及價值、交易對手資料及年結存貨盤點表,確保每批存貨進出可被核實。
服務公司沒有存貨,還要保存甚麼?
須保存足夠服務內容說明、收費及收付款資料,讓每項服務交易可由帳簿追溯至原始協議及付款證明。
沒有保存會計紀錄最高會罰多少?
稅務紀錄不足可涉及最高HK$100,000罰款;公司法下相關董事責任另有最高HK$300,000,蓄意違反時可包括12個月監禁,實際後果視乎個案而定。
甚麼時候應找會計師或簿記服務?
當多年未入賬、銀行紀錄不完整、準備核數或涉及稅務查詢時,應按個案情況尋求合資格專業人士協助。
保存紀錄決策框架
在完成上述各部分閱讀後,可按以下步驟核對公司現況:
- 確認公司是否在香港經營業務,釐清同時受《稅務條例》及《公司條例》約束的範圍。
- 按收入、支出、銀行、資產負債、存貨及服務交易逐類整理現有紀錄。
- 對照交易日期及財政年度結束日期,記下適用的保存起點,確認沒有提早刪除。
- 檢查電子紀錄是否可查閱、可準確重現、完整保存,且附有來源及日期時間資料。
- 如有紀錄缺漏、稅務查詢、結業計劃、虧損結轉或審計需要,向合資格專業人士核實個案適用的保存安排。
若公司已有多年未完整整理帳目,或正準備年度核數,可先整理現有文件的交易量、會計年度及缺口,再向聯絡企業幫查詢服務範圍,了解簿記、財務報表及審計支援的適合安排。
